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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講員】劉韶恩牧師
【信息】跟從主的代價
【經文】馬太福音16:21-28
【思想】
1.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…(約3:16)」à “代價”是什麼?
2.「將寶貝藏在地裡,歡喜變賣一切所有的來買這地」;「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,就變賣一切所有的去買這珠子」(太13:44-46) à “值得” 嗎?
【大綱】
跟從主要付上的三個代價:
1. 必須要 “體貼神”
2. 當能夠 “捨自己”
3. 要背起 “十字架”
【挑戰】
1. 你是否願意、能夠活出,因主代贖而得復活之新生命,並與他人分享?
2. 為基督徒能確信福音是神的大能,且剛強壯膽去分享福音,擺上代禱的服事
《馬太福音 16:21-28》
21 從此,耶穌纔指示門徒,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,受長老、祭司長、文士許多的苦,並且被殺,第三日復活。
22 彼得就拉著他,勸他說:「主啊,萬不可如此!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。」
23 耶穌轉過來,對彼得說:「撒但,退我後邊去吧!你是絆我腳的;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,只體貼人的意思。」
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
25 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(生命:譯靈魂;下同)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。
26 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甚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?
27 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裏同著眾使者降臨;那時候,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。
28 我實在告訴你們,站在這裏的,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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