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在一篇文章中看見了這樣一句話 假如公司是我的…” ,當中也提到了一些觀念:「…要讓員工對公司有向心力、全心奉獻、把公司視為自己的,除了老闆要以身作則外,還要有許多條件配合才能做得到。這就是「與公司一起」的感覺。如果工作者感覺到公司的善意、老闆的關心,感覺到公司的成長與自己的努力息息相關時,他就會把自己當成是公司大家庭的一份子,處處以公司為念了。…」簡單的說,這樣的觀念跟基督徒所說的 委身 ,有很大的共同點,也就是使我們在生活中能夠與我們的工作、與我們的信仰,有 合而為一的感覺

還記得這禮拜第一堂崇拜,顯威傳道分享的信息中舉了一個例子,他說到幾年前教會為了安平的林默娘公園挺身而出的抗爭,雖然沒有使這公園完全廢除,但至少免去了可能發生的宗教祭祀的行為,這樣的爭戰雖經過了幾年,卻仍在每一位當時參與的人心中──記憶猶新;這讓我們看見一件事,當我們把台南這個地方(特別是安平),當做是自己的家鄉看待時,我們就會有進一步的委身,而更進一步就會為這地方的每一項需要而努力,這些努力是必須付上代價的;同樣的,無論是教會,或是國家、社會,我們都是當中的一份子,因此我們也當在這當中,為建堂、為政局、為治安而努力,最基本的我們至少可以在禱告中來記念,在各樣的需要中關心。

對一位基督徒來說,許多時候我們都跟外邦人沒兩樣,反正這件事不是我負責的、反正公司會有人處理、反正混一混也是領一樣薪水、反正,有太多理由可以讓我們選擇自己的想法而不關心公司或周遭的事物;其實,很多時候我們可能也盡力在傳福音給朋友、同事,但卻怎樣也請不來;我們在教會中或許是熱心服事的人,但在公司、學校卻常常是萎靡不振、過一天是一天的人,因為那些事不是我關心的、不是我的興趣、不是我負責的範圍

其實,我們都知道要在生活中有見證,要使我們的信仰與生活是一致的,甚至要進一步以我們的信仰來影響我們的生活、工作,但卻常常覺得很難,因為我們在每一個地方、每一個角色上,都有不同程度的委身;如同前面我提到的,當我們面對每一種需要的時候,這些付出的努力就是需要付上的代價,我們不同程度的委身也讓我們付出不同程度的代價。

一個基督徒要學習使我們的委身是完全的、是一致的,在我們現在存活的這世上,無論扮演什麼角色、做什麼工作,都要盡力活出 有基督在我裡頭的樣式,但以理在尼布甲尼撒王面前被稱為是「在你裏頭有聖神的靈」的人,因為他是一個願意付出、願意捨己的人,他把自己委身在上帝的帶領中,使他自己面對各樣的事物都能得心應手,因為是上帝在引領他前面的道路,他便不致懼怕。

馬太福音太16:24這樣告訴我們:『耶穌對門徒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』這是我們一生都要學習的功課;讓我們在各樣環境中、在不同的工作上,都試著用 假如公司是我的…” 這樣的心態來學習,相信這是上帝所喜悅的,我們必在祂的眼中看為合祂心意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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