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位北歐裔加拿大籍Rocar是一位個性很溫和、善良體貼的老師,幾乎所有她教導的學生都很喜歡她;有一回她在課堂中小考,考完後跟旁邊的同學交換改考卷,一位同學習慣性地在錯的答案上打X,並在一旁註記(-5)、(-10)…,這樣的批改方式被這位老師看見了,她對這位同學說:「你不可以這樣子。你要用加的,把對的分數一題題加起來。」這位同學回答:「還不是一樣?而且這樣算快得多啊,為何要自找麻煩?!」她說:「完全不一樣。你怎麼可以這樣看人?」… 在這一段描述裡,我們可以看見,這好像沒什麼大不了的,不過,對於這位老師來說,可說是很嚴重的錯誤;其實,這應算是一種華人的“通病”,我們總是習慣從一百分開始倒扣,然後自以為做事精明,但在這背後所隱藏的,卻是整個負面思考的架構,我們等於是以滿分為基準,然後開始評估這個人哪裡有錯、哪裡做不好,而對西方人來說,他們多是以零分為基準,每做對一件事,就給一個小小的鼓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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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常有一種錯誤的迷思,喜歡用自己的眼光去看待別人、跟別人比較,然後用“自以為義”的態度來評估、評斷別人,當看見比自己好的或許可以欣喜接納,若是看見比自己差的,就在人前人後免不了一番“品頭論足”;其實,我們在各樣事上的學習不都是從一開始的不會、不熟練,慢慢地經歷錯誤、挫折,才漸漸學會嗎?況且有很多事我們也都還沒學會,難道我們希望別人也用這種“品頭論足”的態度來對待我們嗎?箴言16:2說:「人一切所行的,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;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。」我們應當學習看別人比自己強(腓2:3),不論斷他人,因為當主再來的時候,一切事都要顯明,如同林前4:5「所以,時候未到,甚麼都不要論斷,只等主來,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,顯明人心的意念。那時,各人要從神那裏得著稱讚。」

 詩篇101:5說:「在暗中讒謗他鄰居的,我必將他滅絕;眼目高傲、心裏驕縱的,我必不容他。」當我們用高標準來評估、審核他人時,是否也用同樣標準在審視自己?是否在不同的事上也希望別人用這樣高的標準來看待我們?在人生的道路上,我們都不斷地在學習,如同保羅在腓利比書中所說:「弟兄們,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;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的,向著標竿直跑,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。(腓3:13-14)」

對於過去曾經出錯、有所不懂,而做的不好、做錯的事上,我們應當記取教訓,不再犯同樣的錯,也不再讓那過去的錯綑住我們(忘記背後),使我們在未來更加謹言慎行,能夠做的更好,這有如漸入佳境般的學習過程,應是我們看待自己與別人的最好方式。 歌羅西書1:10也說:「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,凡事蒙他喜悅,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,漸漸的多知道神。」這是我們在生命道路中學習的寫照,從不認識神到有些懵懂,從懵懂無知到漸漸明白,每一個經歷、每一個腳步都能夠愈踏愈穩,但每個階段的考驗也必然是愈加艱難,並且在各樣事上能夠結出良善的果子來;對一個基督徒來說,應當操練我們自己,在各樣事上能夠以積極正面的態度來學習;怎樣能有積極正面的態度?答案莫過於是要行在神的心意中,一個合神心意的人,在各樣事上所表現出來的必是積極樂觀的,因為面對任何環境,無論是平順的,抑或是充滿挫折,都知道有上帝成為我們的幫助,我們便能往前無懼。 回到一開始所提的例子,雖然只是生活中小小的一件事,但提醒了我們,能夠有正面的思考模式,不要讓那負面的思考架構在我們心中成型,因為那必是撒旦詭計得逞的機會,馬太福音6:14-15說:「你們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;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。」

盼望我們每一位,都在主的愛中彼此學習、彼此相愛,使神的饒恕真實與我們同在,叫我們的生命得以一天新似一天,為主所喜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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